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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进展

Research

2020/04/27研究进展

建筑电气火灾原因及防火设计探讨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电气化、现代化的不断进步,电气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浙江省一些地方因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乱拉乱接等问题引起的火灾多发。下面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谈谈建筑电气防火工程的几点看法。

一、电气火灾原因

分析过往的电气火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是短路。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时,相应支路负荷会被切除。而电流与负荷阻抗变化成反比,当阻抗趋于很小时。电流很大且会在短路点产生高温。此时保护装置如不能瞬时断开故障支路。导线绝缘材科及其周围可燃物会随之起火而发生火灾。

其二,是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的连接或对接处,若存在接点处接触松弛,接点间的电压足以击穿空气间隙。在间隙处形成电弧,迸出火花,足以点燃附近的可燃物形成火灾。

其三,是设计负荷偏小,九十年代前的住宅建筑在电气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的迅猛发展,一般只考虑普通照明和一般家用电器用电,整个电气线路负荷设计留出的裕量较小,甚至没有留出裕量。九十年代后,为迫求美观、舒适,许多建筑都进行了改造。但电气线路并没有更换。致使电气线路长期处于或濒临过负荷运行状态,不仅会造成电气线路过热,更严重的是在电气线路接头部位产生接触电阻增加,加之装修时线路都做了隐蔽处理.导线的接头在暗中更加隐蔽,平时检查难以发现。

其四,是导体连接方式选择不当。在防火检查或火灾原因调查中发现。有些大型建筑的电气线路配电干线采用铜线,而末端则采用铝线。并且连接方式是铜铝直接连接,连接处在空气作用下。易发生铜铝接触电蚀作用,长期运行的接头在电蚀作用下自然松动,随之产生较大的接触电阻,结果造成局部放热或打火放电,引燃周围可燃物品造成火灾。

其五,是导体绝缘可靠性低。在潮湿环境下,不论是氯丁橡胶绝缘、聚氯乙烯绝缘还是绝缘棉织物的绝缘。电阻值均会降低,若潮湿空气在导体的周围产生酸性或碱性环境,可导致绝缘层迅速老化损坏,造成线路漏电或短路;如果在强电控制系统中发生导体因绝缘材料受潮而产生短路电流,会造成系统进行回路误动作。当运行回路带有电加热设备时,则可能引起设备火灾。此外,使用绝缘材料本身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物理机械性能达不到要求,且电气性能极差.也极易导致绝缘耐压击穿,造成火灾。

此外还有外部点火源引燃电气线路,导致电线短路;老鼠咬破电气绝缘材料而引起的电线短路事故也时有发生。

二、电气火灾的危害性

由于大部分电气线路的绝缘及护套材料由各种聚合物组成,如聚氯乙烯(PVC)、乙烯聚合物(PE)、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丙烯〔PP)、氯丁二烯等共聚物,在实际火灾中往往暴露出以下不足。

其一,是生烟量大。聚氯乙烯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雾.英国伦教地铁有限公司所做的燃烧实脸表明,一根1米长的约含0.85千克的PVC电缆.从燃烧着火火起所产生的烟气可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完全笼罩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房间。此时烟的浓度将造成呼吸困难,严重阻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搜。

其二,会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二次危害”。电线电缆材材除易于老化外,易于燃烧。其中聚氯乙烯等含氯聚合物在高温条件下能分解出氯化物等有毒气体,除对人的生命构成直接威胁外,氯化氢溶解形成的稀盐酸附着在电器设备、动力盘、控制和保护屏等装置上,形成一层导电薄膜,严重降低了设备的安全性;稀盐酸渗透吸附在建筑物钢结构材料上,对材料形成的腐蚀作用将降低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人们称这种损害为“二次损害”。

其三,是不能保证电气线路的正常供电。普通聚氯乙烯电线遇火后,在很快时间内(大约1-2分钟内)应丧失供电能力,结果导致消防水泵、电梯、应急照明以及报警等自动控制电路无法正常工作,给消防救生,财产撤离带来很大的麻烦。

其四,是燃烧剧烈,容易扩大火灾。虽然高聚物如硬质聚氯乙烯等属于难燃材料,但在众多的火灾中表明,集中敷设电线电缆,一旦遇火后,燃烧迅速,难于扑灭,易导致火灾事故扩大。

三、电气防火的措施及应用

其一,做好配电线路敷设的防火蔓延措施。就防火而言,进入建筑中的中压10kV电力电缆、进入民用建筑物内电缆的敷设应采用金属钢管和金属封闭式线槽保护,但金属钢管和金属封闭式线槽无论是在电气竖井内还是在其他部位明敷设均应刷防火漆保护。10kV电缆从建筑物进户处至中压配电柜以及由中压配电柜至电力变压器,线路虽不长,但电力电缆也应按防火要求敷设和防护。为防止低压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除尽量减少线路的短路、过载和接地故障外,还需在低压配电线路发生火灾能有效地限制火势沿配电线路的路径蔓延。

其二,正确选择电缆、电线、母线槽及电缆桥架。电能分布在建筑物内、外各个部分,任何完善的防火管理使电能发生火灾的几率为零都是不可能的。近些年来,由于电缆、电线、母线槽着火延燃酿成重大火灾,国内外都时有发生,损失惨重,已引起人们的深切关注,并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民用建筑物内使用的各类电气产品中,电气配电线路必须根据不同用途选用阻燃、难燃和不燃的缆、线或母线槽。如一级负荷的特别重要负荷中,如消防电梯、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等电源线,应积极推扩铜护套铜芯氧化镁绝缘防火电缆(简称为MI电缆);当负荷密度达70w/m2时,20层及以上的高层与超高层民用建筑物,宜选用密集型母线槽,密集型母线槽的敷设必须现场实测,安装线槽的长度精确度要求较高,母线槽伯插接开关箱高度也应根据设计确定;耐火电缆桥架也称作耐燃式汇线桥架,电缆桥架适用于1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室内架空电缆或隧道电缆的架设。

其三,在层间及防火分区耐火墙贯通部分防火处理方面。高层、超高层民用建筑的电气竖井比较长,一旦发生火灾,竖井则成为通风道,会产生烟窗效应。因此要妥善处理每层配电及弱电竖井的地面,应将各种电气线路孔洞的空隙,采且与建筑构件具有相同耐火等级的材料堵塞严实,形成楼层竖井间的防火密封隔离。电缆在楼层间穿通时,穿板套管两端管口空隙也作封隔离。强、弱电竖井的地面应高出同层地面高度50~100mm,以防止水进入竖井造成强、弱电线路的水的系统和消防联动系统的配电和信息系统的畅通非常必要。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联系统应单独设置电气竖井。电缆桥架、母线槽、金属管等配电线路干线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可能受到喷淋装置直接喷淋的部位。

关于贯穿耐火墙的配电线路,应按防火分区的要求认真考虑。特别是易燃绝缘材料的配电线路,选用电缆桥架、母线槽等贯穿耐火墙时,应采用按相同燃烧等级的材料将孔洞堵塞严密。隔墙两侧贯穿的电缆桥架均应铺细砂,长度距墙一般为1m。以免火热从一个防火分区,经线路通道窜入另一个防火分区的线路通道,而扩大火势。

配电线路选用易燃绝缘材料的电缆时,应将易燃线路完全封闭在耐火的电线槽内,外壳应刷防火涂料。电缆、电线的套管(G25以下除外),管口两端均应采用与周围相同耐火等级的材料堵塞。在桥架上敷设电缆不是在桥架内分支,电缆分支应在桥架外檐附加的分线盒内分支。电气线路敷设及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及配变电所应设有防火门(带锁)的防火墙,电缆穿墙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对用易燃绝缘体材料防护的导体的电气线路,应要求隔离和封闭外,并尽量缩短线路的长度。具有防火隔离的不同线路通道间的线路也应防止互窜通,避免火势从一线路通道窜人旁路另一线路通道,同样也会扩大火灾的范围。在室内的电缆桥架布线,其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燃材料的外护套。消防配电线路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敷设时,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刷防火涂料保护,因为金属管和金属槽本身并不具备防火性能。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在竖井内可不穿金属管、金属线槽保护,但线路穿过竖井地板时,必须穿过板管、槽保护,上、下两端管、槽口空隙同样应作密封隔密。

目前我国建筑电气线路火灾防范的理论与经济发达国家有不小的差距,问题也较多,应积极向经济发达的国家和IEC标准靠拢,努力学习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防火理论和实践,结合我国国情把电气线路的火灾减少到最低程度。总之,随着人们不断的探索研究,可减缓电气火灾逐年上涨的趋势,并最终从根本上预防火灾威胁,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