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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消防新闻

多个省份开设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日前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提出“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经有多个省份率先开设消防救援优先标识。

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通过,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要为这支队伍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专门的表彰奖励制度,消防救援人员仍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等。

记者发现,全国山东、青海、贵州、河南、江西、陕西、湖南等省(自治区),广州、扬州、武汉、西宁、贵阳、来宾、宁波、恩施、连云港、舟山、南平、十堰等地市,率先开设消防救援优先标识。

其中,广州是在白云国际机场、白云区罗冲围、夏茅、广园客运站,南沙区妇幼保健院、鱼窝头医院和南沙天后宫、黄埔区多家医院、客运站等场所设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扬州、济宁的消防支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对接客运、铁路、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政策落实。目前,扬州市(区、县)9家汽车客运站售票处、35家医院挂号处推行“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济宁全市、县(市区)13家汽车客运站售票处、46家规模以上医院挂号处全部完成“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推行及标识张贴工作。

武汉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等医院;武汉地铁;金家墩客运站,傅家坡客运站,宏基客运站,新荣客运站等汽车站相继实行“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

西宁、贵阳、来宾、宁波、临沂的各大医院、机场、客运站等场所“消防救援人员优先”通道已全面开启。